青年拉斯科尼科夫杀了两个人,一个是计划内的,一个是计划外的。事实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充满了计划外因素,某种恐惧使他连大门没关这个严重的事实都忽略了。放下斧头那一刻起他就崩溃了:“难道是我杀死了老太婆吗?我杀死了我自己,而不是老太婆。”
拉斯科尼科夫有一套自己的犯罪哲学,他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平凡人,他们只是繁衍同类的材料,必须俯首帖耳地做奴隶;另一类是非凡的人,他们是统治者,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甚至可以随意杀人。为了把自己和家人从贫困病苦中拯救出来,也为了实践一下自己的那套理论,他举起斧头,结果了两条人命。
杀了人之后,拉斯科尼科夫的生活便堕入一种地狱般的焦躁。三种来自不同方向的审判紧紧擭住了他。一是代表法律和社会力量的审判官波尔费利,一是代表上帝之爱的索尼娅,最后就是来自拉斯科尼科夫内心的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的道德谴责。
这三种力量最终把拉斯科尼科夫摧毁,他选择了自首,从而在监狱生活中获得解脱。妥氏采用强大的心理分析和戏剧性的对白把这么一个故事讲述的一清二楚,并不遗余力地坦露出他对书中每位角色的同情,不堪生活重负酗酒身亡的小官吏,为了谋生出卖肉体但却拥有高尚品格的,为爱折磨走上自杀之路的富有鳏夫,还有这位初出茅庐,未能了解到生活的全部,便向魔鬼屈服的自命不凡的主人公。
再来谈谈这位主人公,妥氏在书末写道:“虽然他对自己做了严格的审判,他那变得冷酷的良心并没有从他以往的所作所为中找到特别可怕的罪恶,除了那个任何人都会碰到的简单的失策以外。他感到羞愧,是因为他拉斯科尼科夫,由于某种盲目的命运的判决,才如此无望无声无息而又愚蠢地毁灭了,如果他想使自己的良心多少得到一点平静,那就只有俯首帖耳地向这个判决的荒谬屈服。”至此,作者才终于点透对罪犯的最后审判,这位拉斯科夫尼科夫,他之所以接受惩罚并不是出于对所犯罪行的忏悔,而是大难临头束手无策的妥协,在他的内心深处,自己的那套犯罪哲学依然在发挥效用,“那些人成功了,因此他们是对的;而我呢,失败了,所以我没有权利迈出这一步。”只有在这一点上,他才承认他有罪:他失败了,并且去自首了。
可见,对于这样一个人物,妥氏所倾注的与其说是彻底的同情,不如说是一种批判以及基督教式的宽容。后者在代表基督精神的妓十女索尼娅身上得到了体现,她追随拉斯科尼科夫来到流放地,八年内一直单向地用无私之爱感化着他,这份爱也许与爱情无关,也许直接来自于上帝。最终使这位罪人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尽管他对自己的罪恶缺乏真正理智的反省,故事的最后,拉斯科尼科夫找到那本从未打开过的福音书,一个念头从他的脑海里掠过:“难道她的信仰,现在不应当成为我的信仰吗?”
上帝给了罪人新生。大胡 子用了这本大部头的犯罪小说来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