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 C 解析:A属于工资薪金所得;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上述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C属于对个人损失的补偿,不属于收入,所以免税。
2. B 解析:AD 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是个人所得税不予征收的项目;C不属于工资薪金项目,属于利息股息红利项目;B属于工资薪金项目。
3. C
4. C
5. C
6. A 解析: 华侨适用附加减除,华侨指⑴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连续居留两年且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⑵取得连续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且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出国留学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7.C 解析:只有经营所得和承包所得,不适用代扣代缴方式纳税。
二、多选题
1. AD 解析: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条件一是住所---习惯性居住;二是居住时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1年。
2. ABC 3. AC
4. AB 解析: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学生勤工俭学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邮政储蓄存款利息属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自2009年10月9日起,免个人所得税;保险赔款免税。
5. ABCD
6. ABD 解析:股份制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住房而支出的款项和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在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均视同利润分配,缴纳企业所得税。
7. ABC 解析:2008.10.9以后,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 ABCD
9. ABD 解析:退休人员在外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10.AC 解析:我国根据住所和居住时间是否超过1年为标准。
11.ACD 解析: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能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
12.BC 解析:在职人员兼职收入,按照劳务报酬纳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纳税;在本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都按照工资纳税;到外单位服务取得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
13.AD 解析:转让个人书画作品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税;个人开设小超市取得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征税。
三、判断题
1. 对
2. 错 解析:应作为两次收入分别计税。
3. 错 解析:个人购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税,但购买企业债券的利息照章纳税。
4. 错 解析: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其承包收益方式不同,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两种情况:其一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其二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
5. 对
6. 错 解析:按税法规定,个体户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应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7.错
8.错
四、计算题
1. (1)住房补贴2000元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税工资所得=8500+2000+5000=15500(元)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15500-3500)×25%-1005=1995(元);
(2)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2=2000,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3)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奖10000,免征个人所得税。
(4)2008年10月9日后,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5)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的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被投资单位为其购买汽车应纳个人所得税=20万×20%=4(万元)
2. 工资纳税=(10 000-3500)×20%-555=745元
年终奖纳税:120 000/12=10 000元,税率20%
纳税=120 000*25%-1005=28 995元
出场费应纳税所得额=50 000×(1-20%)=40 000元
允许捐赠30%=40 000×30%=12 000元,大于实际捐赠10 000元
允许税前扣除额=10 000元,
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40 000-10 000=30 000元,
适用税率30%,扣除数2000元
出场费纳税=30 000×30%-2000=9 000-2 000=7 000
2008年10月9日后,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利息纳税=8 000×20%=1600元
3. 单位组织演出属于工薪所得,
工薪纳税=(10000+6000-3500)×25%-1005=2120元
演出劳务:
应纳税所得额=30 000×(1-20%)=24 000,税率30%,扣除数2000
纳税=24 000×30%-2000=5200元
中奖:
允许捐赠=50 000×30%=15 000元,实际捐赠20 000元,只能扣除15 000元
纳税=(50 000-15 000)×20%=7000元
国债利息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股息纳税=4000×20%=800元
4. 工资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
兼职收入按劳务纳税
兼职收入纳税=8000×(1-20%)×20%=1280元
讲课费纳税:
应税所得额=20 000×(1-20%)=16000元
应纳税=16000×20%=3200元
稿酬纳税=10 000*(1-20%)*20%*(1-30%)=8000*14%=1120元
转让房产纳税=(100-40-2)*20%=58*20%=11.6万元
5. 退休金免税,兼职按照工资纳税,商业保险并入工资纳税。
兼职工资纳税=(10000+1000-3500)×20%-555=945元
劳务纳税=(3000-800)×20%=440元
稿酬纳税=(1000-800)×20%×(1-30%)=28元
6.(1)小说稿酬纳税的计算。
①出版小说和小说加印应合并为一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
(3800-800)×20%×(1-30%)=420(元)
(2)审稿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5000×20%×(1-20%)=2400(元)
(3)临时翻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800)×20%=440(元)
(4)境外收入分国分项计算税款抵扣限额,再计算在我国应纳税额。
①A国讲学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5000元未超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税:应补税=5200-5000=200(元)
②B国书画展卖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18000元超过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只可抵扣15400元,并不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2600元不得影响A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B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中抵扣。
(5)孙某2007年应纳个人所得税=6720+420+2400+440+200=10180(元)
六.筹划题
1. 自己租房: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500-3500)×10%-105=95(元)
实际收入=5500-95=5405元
公司提供住房:3500元的收入免税。
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后,张先生可以节省个人所得税95元,而公司也没有增加支出。
2. 如果刘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薪所得缴税,
应纳税额为:(50000-3500)×30%-2755=11195(元)
如果刘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应按劳务报酬缴税,
应纳税额为:50000×(1-20%)×30%-2000=10000(元)
因此,如果刘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他可以节省税收1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