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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第4版)

皮连生 编 / 上海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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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释下列术语

技能:在练习基础上形成的按某些规则或操作程序顺利完成某种智慧任务或身体协调任务的能力。
概念同化:概念学习的一种形式,指用定义的方式直接向学习者呈现一类事物的关键特征,学习者利用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念理解新概念。
产生式:表征程序性知识的最小单位,是条件—行动(condition-action)的规则。
智慧技能:个体有可能通过语言、数字之类的符号来对环境做出反应与描述的性能。
智慧技能层次论:加涅把智慧技能分成四个亚类:辨别、概念、规则、高级规则,这四种智慧技能的习得存在着如下的层次关系:高级规则学习以简单规则学习为先决条件;规则学习以概念学习为先决条件;概念学习以知觉辨别为先决条件。
产生式系统:程序性知识的表征形式。是由控制流联系起来的若干产生式。
概念:加涅区分的智慧技能的一个亚类,指运用概念的关键特征对事物进行分类的能力。
具体概念:加涅划分的概念类型,指能够通过观察概念的正反例证获得的概念,检验其是否获得的标准是能否辨别概念的正反例证。
变式练习:知识转化为技能的关键途径。在概念学习中,指向学生呈现概念的正反例证让学生进行辨别判断;在规则学习中,指给学生呈现多种有变化的问题情景,要求学生运用规则解决。
匹配的反例:指在概念的无关特征方面与正例非常相似,但不具有概念的关键特征或本质特征的例证。
定义性概念:加涅划分的概念类型,指不能通过直接观察,只能通过概念的定义获得的概念,检验的标准是通过具体情景,论证概念反映的关系。
规则:加涅区分的智慧技能的一个亚类,指运用表示若干个概念间的关系对外办事的技能。
高级规则:加涅区分的智慧技能的一个亚类,指综合运用几条规则办事并生成新的规则的能力。
概念形成:概念学习的一种形式,指学习者从概念的具体例子中概括出概念的关键特征,涉及概括和分化两个认知过程。
规例法:规则学习的一种形式。先呈现要学习的规则,而后再举例说明。
例规法:规则学习的一种形式。先呈现规则的例子,然后引导学生发现和概括出规则。
间隔练习:指将智慧技能的多次练习分散在较长的时间内安排。

程序:规则的一种特殊的、较为复杂的形式,是一些较简单的规则按一定顺序构成的连锁,也叫操作步骤。

二、填空

1. 产生式与产生式系统。

2. 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非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

3. 自动化的程序性知识,受意识控制的程序性知识

4. 辨别,概念。

5. 程序性知识。

6. 个体有可能通过语言、数字之类的符号来对环境做出反应与描述。

7. 学习者事先具备的相关原有知识,例证与练习的选择与呈现,言语指导与反馈。

8. 一些较简单的规则按一定顺序。

9. 概念形成。

10.概念形成、概念同化。

11. 上位学习。

12. 下位学习。

13. 概念正例的变化。

14. 体现规则变化的情景。

15. 概念例子,概念名称,概念定义,概念属性。  

三、选择

1. ⑶。具体概念宜于通过对概念例证的归纳而习得,属于奥苏伯尔讲的上位学习,又叫发现学习。

2. ⑵,⑷。天安门、地球只代表个别的事物,地铁、高尔夫球代表的是一类事物,可以表示概念。

3. ⑴,⑷。长安街与人民广场只是城市的一部分,苏州和华盛顿才是完整的城市。

4. ⑵,⑶。效果律指出,导致满意后果的行为被加强,如得寸进尺,得到不满意后果的行为被削弱,如⑶。

5. (3)。

6. (3)。

7. (3),二氧化碳的关键特征很难通过个体感官而感知。

8. ⑷。智慧技能层次论指出了智慧技能的四个亚类及其层次关系、习得的内外条件。

9. ⑶。⑴、⑵属于学习方式而非学习结果。多项式运算需要学生将单项式乘多项式运算规则整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而获得,属于加涅讲的高级规则。

10. (1)。

四、研究与设计

1.略。

2.略。

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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