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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战争2-金权天下

宋鸿兵 /

神秘师兄 上传

  “大道无形”,“大隐隐于朝”中国人很早就洞察了人心的奥秘。最深刻的道理往往随处可见,一切统治者的最高境界就是令对手有形而使自己无形,如此方能做到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0世纪初,国际银行家在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到最巅峰的状态时,其家族资产富可敌国,政治影响力权倾朝野,但负作用也非常严重。金融寡头的势力越大,对立面就越广,反抗力量越强,不满情绪越重,仇恨意识越明显。最可怕的是,当社会各种反对势力联起手来,金融寡头必将深陷万劫不复的危险境地。

  当国际银行家终于参透这个道理,似乎大家相约好了,各大家族几乎同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一起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了。对此他们给出了一致的低调解释,称家族的后代对财产控制不再感兴趣,各自追求多样化的兴趣和事业,而家族财产多改为投资构架。随着现代社会新兴行业和高新科技的飞速发展,家族传统积累下的财产已大大缩水。风水轮流转,世界已经是完全不同的世界,人也是完全不同的人,老的家族永远地衰落了,传统富豪家族在当今已退出历史舞台,聚光灯转向了“后起之秀”们。

  真相果真如此吗?

  实际上各大富豪家族的财产根本没有萎缩,而是被合法合理地隐藏起来了。各位超级富豪不过是在众人面前“华丽转身”,成功“隐形”了。财富的实际控制权和支配权,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们的掌心。非但没有离开,他们对财富的控制力反而被放大了。只不过,过去的财产标签直接明了,明白地写在各位的头上,而现代的富豪们早已取下标签。他们无影无踪,无声无息,可又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其统治方略逐渐达到了“大道无形”的境界,主要依靠代理人在前台做秀,而他们自己则深深地藏身幕后,掌控着社会的运作。

  这一完美的新型财富游戏规则,就是目前在欧美实际操纵社会运作的庞大的基金会体系。

   20世纪上半叶,金融资本主义完成了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金融势力集团 从直接控制工业资本主义的第一线转变为间接控制的幕后操纵模式。新兴的公司经营构架的核心是: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广泛募集社会公众资本,其目的就是以最小的资金通过最大限度的杠杆效应去控制超大规模的社会财富,在最广泛程度上控制社会各行业中的骨干龙头,形成垄断资本主义的金字塔底座,而从外部形式上并不显示出其真正控制者的身份。公司表面由职业经理人运作,但董事会和关键股权控制力完全集中在极少数金融家族手中。游戏规则的核心之处就在于金融家族所控制的庞大的基金会体系和其他投资集团 ,通过表面的代持机构,来实施“形散而神不散”的关键股权和董事会的控制力。代持机构就是那些著名的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 Street Names),它们的作用是起到“防火墙”的功能,以便于金融家族所控制的基金会与投资集团 ,将公众的视线屏蔽 在实际持股人圈子之外。越是到了多元资本主义时代,这种现象越是普遍。

但要参与这种新型游戏,富豪家族必须首先做出“牺牲”。正所谓“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舍得舍得,不舍怎能得?舍去名义,得到实质。财富隐身大法的“入门功夫”就是捐献,而捐献的理论基础就是:放弃所有权,扩大控制权,从而合法地隐蔽财产。富豪们失去的仅仅是富豪排行榜上和媒体聚光灯下被“烧烤”的锁链,而得到的是幕后清凉的自由 度和倍增的财富控制力。

基金会避免了富豪们最痛恨的高达50%的遗产税、收入所得税、赠与税,更妙 的是基金会的投资增值还逃避了资本利得税。在完全免税的情况下,基金会的资产如滚雪球般迅速增长。美国国会报告显示,由于基金会的存在,美国每年高达2/3的总收入是免税的。相应的,国家税负的压力被越来越重地压在了永远没有可能建立自己基金会的中产阶级身上。超级富豪们的基金会资产就像癌细胞一般迅速扩张,它不断地从中产阶级的家庭财富细胞中汲取营养,社会财富分配更加不公。

据统计,1969年美国596家基金会的净收入超过了美国50家最大银行净收入的2倍。从1790年建立第一个基金会以来,美国的基金会数量越来越多:

1900年以前,18家

1910到1919年,76家

1920到1929年,173家

1930到1939年,288家

1940到1949年,1638家

1950到1959年,2839家

到了2002年,竟高这62000家

基金会仅需要每年“贡献”5%来进行慈善事业,而国际银行家赚钱的手段岂止获得区区5%的回报?更何况,这5%的慈善投资,还可以用来实现社会影响力和学术研究控制力,为自己赢得更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法律政策倾斜,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

如今,富豪们也学会了同样的游戏。为什么要上富豪排行榜呢?为什么要把财富写在自己名下,而不是写在其他人名下,却受自己实际控制呢?拥有财富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满足虚荣心,而是实现可永续存在的控制力!这就使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往往通过股票代持的办法以避免曝光。中国与欧美的不同在于没有类似欧美的“合法的”、“永续的”、“免税的”、“可继承的”、“财务隐秘的”、“可互锁的”、“可衍生的”法律载体,来帮助富豪们隐藏财富,以实现直接控制向间接控制,显性支配向隐性支配转型的重大财富控制战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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