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给予以及破坏性的滋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给予者以“爱”做幌子,只是想满足自己的需要,却从不把对方心智的成熟当一回事。有一位牧师,他的妻子患有慢性抑郁症,两个儿子大学辍学,整天无所事事。牧师不得不带全家人接受心理治疗。家人全都成了患者,牧师的苦恼可想而知,但他不认为家人的病情与自己有关,他愤愤地说:“我尽一切力量去照顾他们,帮他们解决各种问题。我每天刚刚醒来,就要为他们的事操心,我做得还不够吗?”的确,为了满足妻子和儿子的要求,牧师可谓殚精竭虑。子女本该学会自立,他却一手包办:替他们买新车,还替他们支付保险费。他和家人住在郊区,他本人讨厌进城,也不喜欢听歌剧,可是每个周末,他都会陪妻子进城去听歌剧或看电影 ———尽管他一坐在影剧院里就会打瞌睡。他的工作负担沉重,然而只要回到家里,就会成为好丈夫和好父亲。比如,他坚持为妻子和儿子收拾房间,因为他们从不打扫卫生,牧师像家人的保姆一样兢兢业业。我问这位牧师:“你整天为了他们操劳,不觉得辛苦吗?”他说:“当然辛苦,可我还有别的选择吗?我爱他们,不可能不管他们。他们有什么需要,我都尽可能满足他们。我不能让他们失望。也许我这么做不够聪明,可是作为丈夫和父亲,我有理由给他们更多的爱和关怀。”
这位牧师的父亲,当年是小有名气的学者,其品性却让人不敢恭维:经常酗酒,还拈花惹草,完全不顾家人的感受。牧师对父亲的行径深恶痛绝,从小就发誓要做个和父亲不同的人,对家人时刻充满爱心。为了巩固心目中的理想形象,他不允许自己有任何不检点、不道德的行为。投身牧师行业,也是基于这种考虑。付出如此多的努力,到头来却使家人脆弱而无助,这和当初的设想大相径庭,自然让他无法理解。过去,他总是叫妻子“我的小猫咪”,叫两个已成年的儿子“我的小宝贝”。物极必反,他对家人的爱已超过理性范围。他却困惑地说:“即便我对家人的爱,是来源于对父亲的蔑视和反抗,那又有什么不对的呢?难道我要像他那样不负责任吗?”他应该认识到:爱,是一种极为复杂的行为,不仅需要用心,更需要用脑。牧师坚决避免成为父亲那样的人,这种意念以及由此导致的极端行为,使他丧失了爱的弹性。爱得过分,还莫如不爱;该拒绝时却一味给予,不是仁慈,而是伤害。越俎代庖地去照顾有能力照顾自己的人,只会使对方产生更大的依赖性,这就是对爱的滥用。牧师应该意识到,要让家人获得健康,就必须容许他们自尊自爱,学会自我照顾。还要摆正角色,不能对家人唯命是从,要适当表达愤怒、不满和期望,这对于家人的健康有好处。我说过,爱,绝不是无原则地接受,也包括必要的冲突、果断的拒绝、严厉的批评。
在我的指导下,牧师不再亦步亦趋,替妻子和儿子收拾家务、打扫卫生。儿子对日常杂务袖手旁观,也会让他大发脾气。他不再替他们支付汽车保险费,而是让他们自行负担。有时候,他不再陪妻子到城里去看歌剧,而是让她独自驾车前往。他在某种程度上,扮演起“坏丈夫”、“坏父亲”的角色,而不是有求必应。他昔日的行为,固然以自我满足为出发点,但从未失去爱的能力,这也成为他自我改变的原动力。对于他的变化,妻子和儿子起初大为不满,但不久后情况就有了变化:一个儿子回到大学就读,另一个儿子找到了工作,还在外面独自租了公寓。妻子也感受到独立的好处,心灵由此获得了成长。牧师本人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感受到了人生真正的快乐。
这位牧师不恰当的爱,曾接近被虐待狂的边缘。虐待狂和被虐待狂,都与性的需求、性的联想有关。
不管是别人受苦,还是让自己受苦,患者都会感受到某种生理快感。在精神病理学上,纯粹的性虐待和被虐待现象极为罕见,更多的是社会性虐待狂和被虐待狂,其危害性也更为严重。患者在与性有关的人际交往中,总想不停地去伤害对方,或为对方所伤害。
有一个女人被丈夫遗弃,不得不向心理医生求助。她哭诉丈夫虐待成性,丈夫从不关心她,在外面有很多女人。他把购买食物的钱,统统在赌场上输光。他常常深更半夜才回家,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后就咒骂她、毒打她。就在圣诞节前夕,他还置妻子和孩子不顾,独自离开家门。对于这位女士的遭遇,心理医生颇感同情,不过经进一步了解,同情心就会被强烈的不解所替代:这位女士经受虐待长达20年,跟丈夫两度离婚,又两度破镜重圆,中间经过无数次分手与和好。医生用了两个月时间,帮助她摆脱被丈夫遗弃的痛苦。有一天早晨,她一走进医生办公室,就兴高采烈地宣布:“我的丈夫回来了!昨晚他打电话给我,说是要见见我。我们刚刚见面,他就哀求我允许他回家。我看到他想悔改,而且就像变了一个人,所以就允许他回来了。”医生提醒她,这种情形发生过不止一次,难道她要让悲剧一再上演吗?
更何况在这段时间里,她不是也过得很好吗?病人却回答说:“可是我爱他呀,有谁能拒绝爱呢?”假如医生想同她进一步讨论,什么是“真正的爱”,那位女士就会大为光火,甚至决定中断治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医生努力回忆治疗的所有细节。他想起病人描述多年遭受丈夫虐待的情况时,似乎从虐待中享受到了某种快感。医生不禁想到:这个女人无怨无悔地忍受虐待,甚至心甘情愿,极有可能是她本就喜欢这种情形。这样做是基于什么动机呢?她乐于忍受虐待,是否因为她一生都在追求某种道德的优越感呢?换句话说,尽管处境艰难,她却体验到一种优越感。离家出走的丈夫回过头,请求她的原谅时,她便由被虐待者转变成虐待者,享受到虐待的快感。丈夫的乞怜让她备感优越,她感受的是报复者的喜悦。通常,这样的女性在童年时,就遭受过屈辱。为使痛苦得到补偿,她们自认为道德上高人一等,并从他人的愧疚和道歉中,享受到报复的快感。她们遭受的耻辱与虐待越多,自感优越的心态就越强烈,也由此得到更多的情感“滋养”。她们不需要获得更多的善待,因为那样就失去了报复的前提。为使报复的动机更为合理,她们必须体验遭受伤害的感觉,使特殊的心理需求得以延续。受虐待狂者把忍受虐待视为真正的爱,只是他们寻求报复快感的前提,忍受虐待的动机,是来自恨而不是爱。
受虐待狂者还有一种错误观念:他们一厢情愿,把自我牺牲当成是真正的爱。其实,他们的潜意识蕴藏着更多的恨,并渴望得到发泄和补偿。我们前面提到那位牧师,他愿意为家人牺牲一切,认为自己的动机完全是为家人着想。他的真正目的,却是为了维系自我的美好形象。有时我们自称为别人着想,可能只是为了逃避责任,满足一己的愿望。我们所做的一切是出自个人意愿,核心动机却是满足自我需求,不管为别人做什么事,也许都是为赢得私利。譬如,有时候,父母告诉孩子:“你应该感激我们为你所做的一切。”此时,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父母对孩子缺少真正的爱。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是两回事,我们却常常混为一谈。我们真心去爱某个人,是因为我们需要去爱别人;我们生儿育女,是因我们自己想要孩子;我们爱自己的孩子,在于我们渴望成为充满爱心的父母。真正的爱,能够使人发生改变,在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扩充,而非纯粹的自我牺牲。真正的爱,能使自我更为完善。爱,在某种意义上是自私的,最终的追求则是自我完善。当然,自私与否,不是判定爱的标准,惟一的判断标准是:爱———永远追求心智的成熟,除此以外,都不是真正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