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追忆似水年华》,我竟会读得这么慢。
有时候,我决定临睡前读上几页,但我不晓得该在哪里停下来。这不能从钟点上加以限制,也不能从章节上予以分割。事实上,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然而在任何地方停下来都叫我于心不忍。粗看之下,似乎除了连续的加引号的对话,每个段落都可以独立成章——这并非绝对的实情。这洋洋洒洒二百万言中间其实没有驻足的空隙,是一条潺潺不息的情感的小溪流,是一本不必找人弹奏,仅从视觉上就那么连贯、统一的乐谱,中间是没有休止符的。我怎能忍心去切断作者那敏感多情的神经纤维呢?我往往惊讶地发现:即便今夜我用书签做好标记,第二天再翻开,它还是会变成一本新书,我可以从任何地方读起。
有时候会觉得累。这是为什么呢?是作者的描摹太细腻,太深入造成的么?我想不是。我敢说,他的每一翻遐想,每一个印象,只要我们用心去体味,是能得到与作者相似的体验的。毕竟都是地球人嘛。问题出在他的联想来得太过汹涌上了,一个接一个,一古脑儿推到你的面前,快慰怡人的柔波堆集成奔腾咆哮的巨浪,我便只得眼花缭乱,晕头转向了。要征服它,我唯有暗下决心,多读细读。可是细究起来,要从艺术、美学上一一印证他的观点,那需要多么大的知识储备!这辈子怕也做不到了。因此,这书怎么读,读多少遍,也是粗的。
他是一位永远让人捉摸不定的魔法师。当这位刁钻的大厨端上一盘美味佳馔,必先要求你端详上半个钟点,结果不外是:这外观上的美就足以填饱胃口,你根本无须去动筷子了。另一种情况下,他事先告诉了你结果,而当你剥去那一层又一层的包装纸,看到那个小礼品,和他描述的并无二致,但你仍会打从心底里大吃一惊。而更多时候,是你太盼望那个惊喜,他最后却让那个礼品不翼而飞了,只余下一股淡淡的香气和无尽的愁绪。它的跌宕起伏,不像一部小说,更像一幅画,或者一片自然的奇景。
普鲁斯特在生命的后半段,是一个自我囚禁的人,就像他的“莱奥妮姨妈”。我读这书时,基本上也无所事事,有病没病都要赖在床上。我觉得我消极得无可救药,几乎是把生命的尽头前移了四十年。是否可以这么说:除去技术上的细节,这本书就是我写的(电影《鱿鱼和鲸》)。这想法毫不突兀,极其自然。每个人都会碰上一个希尔贝特,还会碰上一个阿尔贝蒂娜。最好的时光永远是已逝去的,大多数人不是不擅长铭记,而是太乐于遗忘了。和普鲁斯特比起来,我们简直都是无知无觉的朽木。
我国古代诗人多如牛毛,吟诗可称风俗,而诗人气质却未得到应有的认识和肯定。我们过分宣扬传统意识中男人陽刚的一面,贬抑了诗人多愁善感的一面(这不是重男轻女,实在是女性*文学家太少了,所以我笼统点就说“男人”)。在较通俗的读物里,就出了一个贾宝玉,还被老百姓目为蠢物熊包一类。普氏这位西洋贾宝玉的姗姗来迟(1989年才第一次被译成中文),也说明国人心中还是有一道壁垒的。即便是在如今这个年代,我们也往往只能在外国名著中找到这种感情的寄托,获得这种阅读的喜悦。对于我,是歌德,是卢梭,如今又有了普鲁斯特。
我常常在这样矛盾着:人是非常非常微不足道的,但我的感受又偏偏是我可把握的一切,除此之外,我一无所有。作为当时当下的小我,得到一种隐秘的,纯粹个人化的自给自足,人穷其一生,也不可能有比这更大的欢悦了。此生能结识普鲁斯特,是上天一份多么大的恩典!文学有千般意趣,但是只有在《追忆似水年华》当中,我才能踏上一条由过往直达永恒的时空捷径。每次陷身其中,就像失落在一片我极为熟悉而又辨不清方向的梦土里,我一点也不担心找不到回家的路,因为每一处都曾是我的家;我反而恨不得永远迷失下去呢。这种最强烈的幸福,是被夸大多少倍都不为过的。
既惋惜于已逝的青春,而又能在回忆中得到满足,这实在是了不起的情怀。普鲁斯特,我偷了你的记忆,让它来充实我的。结果,当我把你的记忆抽去,我的记忆的魂魄也被勾走,只剩一个干巴巴的空壳了。于是,我只有在你的书中,才可以缅怀一番了。若你愿意归还我,那么就叫我在生命即将静止下来的那一刻,目睹更加灿烂的流光溢彩吧。